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处罚是什么
1、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犯罪分子妨害或者抗拒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有哪些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合法收入,交给权利人。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扣押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送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场所或就地保存,禁止任何人使用、处分或转移。查封、扣押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其目的是促使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交有关单位拍卖、变卖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商店等部门代为出卖或收购,以所得现金偿还权利人。
4、搜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瞒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敢搜查措施是民事执行中最严厉的一种,目的在于查获当事人隐匿的财产以使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此措施可以适用于买卖房屋、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宅基地纠纷和土地使用纠纷。
7、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其他人完成。
8、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院判决后,被告拒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查封、拍卖、划拨被告的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构成犯罪行为,通常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告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后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