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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方需要什么材料(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9-21 02:37:14
The Beginning
首先,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为准。法院立案之后会在审理之前组织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最后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如果准予离婚会同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处理。到法院立案的时候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3)如果有财产的纠纷的还应当提供财产清单;
(4)有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还应当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5)起诉状等。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生效证明单。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原告可根据自己的诉求提供如下相应的证据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感情变化、引起离婚的原因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要求对方给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材料。
THE END

TAG:法院  户籍  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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