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
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其实现代社会大多数人都明白无证驾驶的危险,但总有人知法犯法,总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自认为胆大心细,不把他人的劝告放在眼里,直到真正面临事故发生才追悔莫及。在此,想提醒一下那些直到现在还执迷不悟的人,无证驾驶害人害己,只有接受了正确正规的培训,才是真正对自己和对他人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