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其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其刑事责任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出售经税务机构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分别涉嫌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这项罪名主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侵犯的客体具有双重性的特点,犯罪主体需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