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最新司法解释有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保持关系状态期间拥有的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继承所得财产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得是婚姻存续期间以合法形式所获得的财产,而不能是在婚前某一方的财产,否则就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而非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这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分配,财产归谁。婚前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屋属于子女,离婚时无权再分配。婚后得到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有权分一半。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特征?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无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为其主体。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但特有财产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所得”,是指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而非对财产必须实际占有。如果婚前已取得某财产所有权(如继承已开始),即使该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如婚后遗产才分割),该财产仍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婚后取得某财产权利,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该财产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归双方共同所有的,所取得财产的时间需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婚内共同财产需要均等分割,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