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异地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如果发生了异地工伤的话,当事人应该先到特定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之后再进行劳动伤残鉴定。工伤赔付的项目有医疗费、住宿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如果导致了他人伤残的话,则需要赔付维持生活必需的费用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而损失的劳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