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寻衅滋事罪至少几个人?
两个及以上参与寻衅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罪,多个行为人在寻衅滋事的共同故意支配下共同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因此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在能够查明确系一个或几个人的行为直接故意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对这些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来论处。
在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仅实施了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罪名,应按照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不应数罪并罚。数行为人寻衅滋事过程中,随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对于直接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其他参与共同殴打的人,是否一律以该罪的共犯论处,则不宜一概而论。
在暴力行为的程度上,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应当限定在致人轻份的轻度暴力范用内;如果在“随意殴打他人”过程中,升级到重度暴力程度并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已超出寻衅滋事罪的涵盖范围,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
二、寻衅滋事罪需要多久结案?
法院审理寻衅滋事案件一般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结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律上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构成寻衅滋事罪,至少需要两个人,法院立案后会在两个月内审结此案,若情况特殊,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要由公安机构立案调查,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