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一般是五十年。
1、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4、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
二、著作权有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1、著作权可能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也可能没有。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其他著作权的权利,有使用期限。
2、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护著作权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鼓励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
对于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在法律的保护期限内,若是发现其他人在没有获得自己许可的情形下,是擅自采取复制等方式使用了自己获得著作权的作品,可以对方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为由,要求对方赔偿自己一定数额的损失。而一旦保护期限届满,非著作权人即使未获得许可,也可以合法使用他人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