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重婚罪不可以提附带民诉,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为只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重婚罪中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可以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重婚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民事上,除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原因和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外,在民事上应负的其他责任包括:
1、损害赔偿。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2、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当然,对重婚的处理,也要依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譬如,因强迫、包办、受虐待等建立起的婚姻关系人外逃的重婚,或被拐卖建立婚姻关系外逃另外建立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按重婚论,但可据情不按重婚处理,可依当事人的要求解除其中一个婚姻关系。
3、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重婚,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
三、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对于当事人是没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的,只有在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出来了之后才能依法的提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在多方面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