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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债权而被驳回起诉怎么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01 07:50:07
The Beginning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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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
债权人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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