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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怎样惩处(教学设施重大事故罪)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06 05:13:21
The Beginn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HE END

TAG:设施  安全事故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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