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人逼打借条如何处理?
如果被人逼着写借条的话,只要证明自己在写借条或者是欠条的情况下,是受到威胁,或者是胁迫恐吓,其内容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该借条或者是欠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没有任何作用。
第一,要报警,只要有报警记录就行,可以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在对方起诉要钱是可以主张说是被胁迫的,是无效的借条。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二、规范的借条应具备的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被逼迫写了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
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借条在书写时,首先肯定是要保证是自己的真实意愿才能够生效的。如果是他人进行胁迫,或者是逼迫自己书写的欠条或者是借条,那么都是非法行为。针对于这种行为只要向法院进行起诉,说明该借条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法院是不会要求当事人履行借条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