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最早何时入刑?
寻衅滋事罪最早于《刑法修正案(九)》入刑。寻衅滋事罪入刑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 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法院)三个阶段,才能终结,由法院判决后送达相关机关执行。
整个案件办理下来快的话也差不多需要3-4个月的时间,而要是案件情况比较复杂,耽误的时间比较就,自然那种一年多之后才作出判决的也是有可能。
(一)立案侦查阶段
所谓侦查阶段,并没有规定侦查必须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只是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如果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侦查,那么必须变更强制措施,把人先放出来,侦查可以继续进行。
侦查羁押期限是这样规定的:
1、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37天
从拘留开始,37天内应该确定逮捕或者不逮捕。
2、逮捕后羁押期限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对于一些特别重大复杂的、集团犯罪的等等,可以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出现这种情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可以延长2个月。
这样,侦查阶段最长的羁押期限为:7个月零37天。最短就不好说了,有的案件案情简单证据单一,当天就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一般来说,案子到了检察院,应该在1个月内诉到法院,重大复杂案件再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在没有其他情况时,最长45天案子就会诉到法院。
2、检察院审查时发现证据有欠缺,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可以侦查一个月,再移送检察院。这样,以前的最长45天 补充侦查的30天,全部清零,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可以再审查45天。
补充侦查可以进行两次。
计算下来,审查起诉最长时间为6个半月。
最短同理,有的简单案件当天就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审判阶段
法院审判程序分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1、速裁程序要求在法院立案后7日内判决。
2、简易程序要求在法院立案后20日内判决,如果被告人可能被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普通程序要求在法院立案后3个月内审结。
如果开始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需要重新计算审限,那么新的审限为45天 3个月.
4、法庭审理阶段,检察院可以补充侦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侦查不超过一个月,恢复法庭审理后可以重新计算审限,建议延期不得超过两次。这样,新的审限最长可以为45天
5、对于一些死刑案件或者附带民事案件等复杂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6、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就需要报请最高院批准,可以延长1-3个月。到此,新的审限最长可以为45天
7、如果上述期限还不能审结,那么重新履行报批手续,可以继续延长。
所以,审判阶段并没有严格的最长审限规定,主要依据案情来决定。
二、寻衅滋事罪可以调解吗?
寻衅滋事在立案后就不能私了,必须按照刑事程序来走。
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达成协议进行民事赔偿后,在量刑上可以从轻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属于公诉案件,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使双方当事人想要进行调解也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后,可能会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的,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 。二是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未经处理,包括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三是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跨度,只要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期限,均可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