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项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房屋产权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
2、持有者不同:无论一次性购房还是贷款购房,产权证都是产权人拿着。房屋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3、凭证不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二、房产证的办理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对于他项权证与房产证的办理,一方面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不同的证件类型所认定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