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被具体细分后的标准是: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三、执行裁定失职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执行裁定失职是属于严重对自己的职责不负责任,这种行为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和权益受到重大损失,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其目的性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