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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如何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如何提起的)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23 15:13:42
The Beginning

一、刑事自诉案件如何提起的?

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1、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对于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构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反映;

2、其次提出刑事自诉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3、第三要符合管辖方面的规定,即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4、最后,要提交书面起诉状,并附上有关证据。

二、处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有什么?

一般刑事案件从最初的立案到最终审判结果的确定,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构主要负责的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人民法院负责的审判阶段。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构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本身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采取相应的侦查手段以明确案件的基本事实,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由公安机构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案件进入检察院以后,检察院须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在该阶段,检察院的工作重心系在于通过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以明确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审查后确定案件材料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立即将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确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触犯何种罪名以及应当给予何种刑罚。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处理刑事案件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是公安机构进行的侦查阶段,主要调查案件的基本情况,收集证据;其次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是整理案件的证据,起诉犯罪嫌疑人;最后是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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