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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来索要赔偿可以吗 离婚后女方想要赔偿应该怎么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25 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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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女方来索要赔偿可以吗?

离婚后女方要求的赔偿不一定需要支付,对于那些在结婚期间积累了共同财产的男女双方,若是要办理离婚手续,是需要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前,就处理好财产的分配问题的,若是想要获得赔偿也需要在离婚前提出,任何在离婚后提出赔偿,但是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请求,可以不予受理。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只有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或者一审未提二审要求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才可以在诉讼离婚后的一年内,单独提请损害赔偿。

离婚后女方要求的赔偿不一定需要支付,超过诉讼时效的不需要支付、自己没有过错的不需要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赔偿程序规定是什么?

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

在婚姻关系期间配偶一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是有出轨甚至是重婚行为的,那么没有过错的一方是可以要求获得赔偿金的。若是在离婚前没有发现对方出轨或者是重婚,那么即使已经离婚,也可以在掌握到对方确实存在过错的证据之后,提出赔偿请求。

THE END

TAG:配偶  女方  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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