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三)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四)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五)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
(六)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的;
(七)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涉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在监视居住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不能非法买卖警用装备,除了公安机关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是无权使用警用装备的,像警棍、手铐以及公安机关使用的一些其他装备。非法买卖警用装备以后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数罪并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