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规定他人可以代办遗嘱吗
《民法典》中规定他人不可以代办遗嘱。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
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必须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二)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只有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遗嘱和遗赠的构成要件和效力不同
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判定遗嘱的效力。具体讲,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主要有: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
(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而遗嘱继承人不但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同时还须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3)权利的接收、行使的方式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的内容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处理以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赠受领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割,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继承人处获得遗产;而遗嘱继承人要直接参与遗产分配。
(5)最后,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因此说,《民法典》中规定他人是不可以代办遗嘱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由本人进行书写。不能由他人进行代理。如果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的,可由他人进行代理,但是必须由见证人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