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可以当庭裁决吗?
1、劳动仲裁可以当庭裁决,但劳动纠纷案件是否会当庭作出裁决,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律师可以提供远程指导,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去新单位工作。
因为单位不按期发放工资、加班费等引起的劳动纠纷,即使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纠纷,劳动者、或者是单位,也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这是由于只有是先提出劳动仲裁,但对裁决不服,或者是仲裁机构,并不能在限定期限得出裁决结果等情形出现,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