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婚前男方买房女方有出资,离婚怎么分割?
结婚前买房,因为男方的钱不够首付,女方父母拿了一些现金给男方交首付,当时没有留证据。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一起换贷,贷款还没还清,现在要离婚的话,女方可以主张分割房产吗?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可以擅自把房子卖掉吗?在这种情况下,女方能怎么保证自己的权益?
首先,杭州离婚律师可以确定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
结婚前,父母的现金出资,一般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话题转化为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的归属问题。该房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依然也是共同所有人,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但杭州离婚律师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婚前买房女方出资的证明责任在女方这边,女方需要证明女方父母对房产有首付出资。对于这类案件,李晓娟律师总结几个重点问题:
1、女方父母给男方的现金,如果女方没有证据,男方也不承认的情况下,很难证明。女方有责任去证明现金出资问题,法官不会强制要求男方提供首付款出资证据。所以如果还有可能,李晓娟律师建议你通过微信聊天、或通话录音、聊天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
2、无论能不能证明出资,离婚时女方都可以分割房产价值的,因为即使没有出首付的证据,对于婚后换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由于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法官一般采取的分割办法为男方支付给女方折价款。
3、房产为男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虽然从法律上来讲,房产由夫妻共有的成分在,但从实际操作来看,男方是有可能自己处分这套房产的。
4、对于女方应该如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律师建议在起诉离婚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保全房产可以避免男方私自出售。至于首付款问题,还是那个方法,需要自己想办法取证。
杭州离婚律师考虑到婚前现金出资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当事人一定要联系专业离婚律师帮您指导或代理,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联系李晓娟律师,专业办理婚姻案件,为您提供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
【参考法条】
《民法典》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