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怎么才能够成故意伤害行为?
司机故意制造的车祸,导致受害者轻伤及以上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行为,交通事故能算故意伤害罪。客体上,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即造成了人身损害;客观上,实施了开车撞人的行为;主体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主观上,具有非法伤害、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的,驾驶人同时符合以上构成要件的则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
出现车祸,存在故意伤害行为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否则属于过失行为(交通肇事),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车祸需要赔偿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
三、车祸处理的调解程序是什么?
1、由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 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构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驾驶员故意而为之导致车祸,造成受害者轻伤的,可构成故意伤害行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出现车祸时必须支付的赔偿费用。伤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人员护理的,要有医院的证明,才能支付护理费。伤者的误工时间和伤者的工资,可以用来计算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