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结婚证和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证:登记结婚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任何一方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啊。办理一孩的准生证,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3张2寸合影照片。流动人口需开具婚育状况证明或持有流动人口证。办理准生证不收费。体检自愿。
二、准生证的最新政策
针对广为诟病的“准生证”难办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今天上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此外,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从国家人口计生委获悉,各地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 [1] 。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户籍所在地在为群众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要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在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1]
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
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办理结婚证还有这个准生证所需要的材料都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办理这个准生证的时候还需要这个结婚证。如果说没有这个结婚证来办理准生证的话,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属于违法行为,这个时候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