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司机关押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司机关押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之下交通事故是不需要拘留的,如果司机有无证驾驶等情形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如果司机有危险驾驶或者构成交通肇事的,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交通事故违章被行政拘留的情形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给与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二、交通事故被刑事拘留的情形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先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先行拘留:
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存在着交通事故,如果是因为重大的过失并且负担社会的全部或者是主要责任的,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的,那么公安机关在对此进行侦查的时候是有可能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否则的话一般都不会采取拘留措施的,也有可能会采取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