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合同纠纷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证据:
1.提供合伙人的人数、姓名等自然情况。
2.有字号的合伙应提供注册的名称、拥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数量、地点,开户银行的帐户,申请商标登记,合伙人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证明。
3.是口头协议合伙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据情况。
4.应提供合伙协议,协议中应包括:出资情况(出资形式),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分担,还包括入伙和退伙,合伙关系的终止及终止后的结算工作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
二、合伙合同能签多长时间?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合伙合同最长的签订期限进行硬性规定,都是遵从各方的自由意志进行约定。而如果没有约定的,当出现《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的合伙终止、或者合同解除的条件出现时,合伙合同履行期限便结束了。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合伙企业又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对于合伙事务的处理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中属于自己出资的一份无处分权。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也可以转让给他人。
三、合伙合同纠纷应该怎么防范?
1、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个人合伙,基于人的诚信而建立。这种个人合伙,具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群策群力、降低风险等优势。同时,它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因为诚信是抽象的,会因环境、利益等各种因素而发生变化。法院在审理合伙纠纷案时发现,双方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遇到诚信的,认可口头合伙协议,遇到不诚信的,就诉之无门了。所以,个人合伙在口头达成一致后,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以防患于未然。
2、明晰权利义务
在一些案件中,虽然合伙个人也订了合伙协议,但非常笼统,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也没有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划分。往往是出资多者全权决定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期间的重大事宜以及账目等情况,大多一知半解。相当一部分合伙人因合伙纠纷诉至法院时,自身并不掌握合伙账目或合伙财产,而被诉一方合伙人很少主动配合进行账目清算,双方对合伙账目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合伙开支与合伙盈余等账目无法查清。
2、曲终人散,及时清算
清算是企业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未经清算,企业法人不得终止。但个人合伙终止相对比较简单,当合伙人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或合伙人决定终止合伙即可。
合伙合同纠纷最不可少的证据就是合伙协议,法律上对于合伙合同的签订时效,并没有硬性的规定,是由合伙人协商之后决定的,可以约定在合伙合同中,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的事情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财产中合伙人出资的部分,没有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