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结婚证准生证上户口可以吗?
无结婚证、无准生证也是可以上户口的,具体理由如下: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二、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准生证吗?
(一)没结婚证是可以办出生证明的。
有如下方法:
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dna)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二)准生证办理要求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通常来说,给孩子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等的材料,但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形,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的材料,也是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提出给孩子上户的请求的。出生证明一般到医院计生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