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叫做非婚生子女,是可以上户口的。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报户口,在母亲所在地办理户口。
因为非婚生子女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需要根据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而且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孩子的母亲可以持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孩子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就麻烦一些,需要先到司法部门去做亲子鉴定,证明是本人的亲生子女。拿着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可以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父母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申报户口不需要结婚证。
根据公安部要求,部分地方将新生儿落户与计划生育工作绑定,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新生儿申报户口设置各种限制条件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出生人口申报户口登记的法定权利,各地不得自立限制新生儿落户规定,特别是对未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申报户口登记,严禁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不得将户籍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相挂钩。
出生申报户口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办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3、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二、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DNA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属上述第3款情况,还需要出具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完结。
虽然说这个时候没有结婚证也是可以对孩子进行落户,但是孩子的户口就不可以落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了,在这个时候办理落户就需要提前了解清楚这个未婚子女在落户的时候需要一些什么东西,然后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再去进行这个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