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起诉状样式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的起诉状样式没有限制,交通事故起诉状应按以下顺序来写:
1、标题为民事起诉状或起诉状均可;
2、开头应当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实际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
4、事实与理由;
5、证据及证据来源,可以单列为证据清单;
6、结尾写致人民法院,然后签字写明起诉日期。
如果原告起诉时没有被告方的基本信息,可通过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复印事故责任人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等。事故责任人有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原告应在交警部门复印其保险单并将保险公司也列为被告。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后直接打印出来证明其身份。证据和证据来源可不列入起诉状中,而单列为证据清单,在清单中注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即可。
二、交通事故诉讼需准备材料有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交通事故的起诉书没有样式的限制,出现交通事故,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受害者的伤残鉴定报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凭证,处理交通事故时的住宿费凭证,受害者误工费的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