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无奇不有,天上掉馅饼的事也不是不可能的。浙江安吉的赵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5月23日赵先生正在安徽郎溪务工,突然收到一条银行到账的短信通知,账号上莫名其妙的多出50多万元。收到短信后,赵先生蒙了,完全不知道这笔是从哪里来的。面对这笔来路不明的意外横财,赵先生惊疑不定,吓得连忙报了警。
民警调查后发现这50多万元就是赵先生的钱:原来这是几年前的拆迁补偿款。
2014年赵先生的房屋被拆迁,当时补偿了一部分钱,还有一部分钱一直没有给,由于时间过得比较久了,赵先生表示自已经将这事忘得一干二净。。。。。。,这真的是惊喜啊!
赵先生的这件事对于他来说是惊喜,但是对于广大被拆迁户来说赵先生是幸运的,因为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方拖延发放补偿款是常见的事情,有些很多年都没有拿到,有的甚至到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被拆迁户有可以像赵先生这样幸运的,那么我们广大被拆迁户应该怎么避免多年拿不到拆迁补偿款呢?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有两点一定要谨慎:
1、 明确补偿款支付期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度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由此可见,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补偿款的支付期限或者是房屋调换的交房时间。
2、 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如果逾期不支付补偿款或者不提供安置房时应该怎么处理需要写清楚,这样可以对拆迁方起到约束的作用,以免拆迁方无限期拖延甚至不了了之。
另一方面,一旦拆迁方违约了,被拆迁人也有证据有权利要求拆迁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拆迁律师团提醒您:如果被拆迁人一旦遇到赵先生这样的事,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追究拆迁方的违约责任,拖得越久越对被拆迁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