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单方处置财产捐款有效吗?
这种情况是有效的,夫或妻未经协商单方决定将部分共同财产捐赠给疫情区的行为,一方面由于存在善意第三人(接受捐赠疫情区),另一方面捐赠给疫情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所以是有效的。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是有平等处理权的,但平等处理权不等同于任何情况下夫妻一方都有随意处分的权力。单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讨论。夫或妻单方决定捐赠共同财产给疫情区似乎是无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捐赠给疫情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仅是单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也是一种赠与行为。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由该规定可知,捐赠人的捐赠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话,捐赠人就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夫妻一方将婚内财产赠与他人是否有效?
婚内财产包括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关系;而依法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婚后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
而财产的处分中,如果夫妻一方不经过配偶同意赠与他人自己的个人财产的话,赠与行为是有效的。比如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等,赠与人对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拥有完整的赠与权,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
单方面赠与夫妻共同财产且不经过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的效力是处于待定状态。处分共同共有人只有2人或者该财产为不分份额的共同财产的,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所以配偶一方同意的,赠与行为才有效,配偶如果不同意的,赠与行为无效的,被赠与人应当将财产返还。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随意处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公益性的捐赠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