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指挥倒车被撞责任由谁划分?
1、高速指挥倒车被撞责任由交通管理部门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一般责任的划分规定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二、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一)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毁灭证据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当事人毁灭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能导致缺乏证据而无法查清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以致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只要当事人毁灭证据,就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一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故意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教练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学员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二)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形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预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紧急避险且避险得当引起的事故等等,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当事人均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当事人选择采取报警的方式处理交通事故,那么交通管理部门一般都会出警,然后需要完成认定交通事故的各方责任等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责任认定书之后,若是对认定的结果不服,那么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重新认定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