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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土律师捷报:厂房拆迁,土地不予补偿,起诉后成功撤销搬迁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08 05:00:29
The Beginning

捷报:我们又赢了!

原告:王先生

被告:山东淄博市某街道办事处

代理律师:北京爱土拆迁律师团律师

案件介绍

2002年当事人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合同,以每亩8万价格租赁了4亩土地用于建厂,2018年因项目需求,需要拆除当事人的厂房。

2018年1月25日该街道办事处作出《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通知》,要求当事人尽早搬迁,但厂房只补偿90万,而土地不给予补偿,为逼迫当事人签字搬迁,更以断水断电威胁。

被逼无奈,当事人遂于与爱土拆迁律师团取得联系,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随后聘请了爱土拆迁律师团律师代理维权,处理拆迁补偿维权事宜。

爱土拆迁律师团律师在收集当事人信息,了解当地征收情况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指出该街道办事处并不具备进行房屋征收的职能,请求作出的拆迁通知无效。

而在我们提起诉讼后,该街道办事处就主动承认自己没权利下发拆迁通知。从这点看出,很多时候征收方是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只不过没有人通过法律途径制止他们而已。

胜诉结果

最终当地法院判决:确认该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通知》无效。

“以法律之力,保护我们的土地和家园”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以自己行动捍卫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THE END

TAG:土地  当事人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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