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情赔偿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在拟定该欠条的时候是自愿签订的欠条并且内容并不触犯法律条文,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在恋爱也好还是结婚了也好。如果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欠条等东西,并且里面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这种协议(或者欠条)是有效的!
如果能证明借条是分手的时候答应给对方支付的补偿费,这种情形下借条是无效的,因为正常情况下借条证明的是借贷关系,在分手的时候,法律没有规定男方必须要给女方付补偿费,借条生效有严格的法定条件,不是有借条就一定得还债。
分手后因补偿费写的借条是无效的,借条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三)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四)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二、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此时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借条的纠纷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处理的,此时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是提起诉讼也是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的,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是无法获得胜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