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取服务费的标准在全国没有统一定价,但不同省、市、自治区政法相关部门或者律协会给出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该收费标准仅提供指导意见,实际的收费还是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通常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计时收费等方式进行。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地区刑事案件收费指导价格为: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代理过前置程序的,后续收费一般是减半收取的。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除基本案件代理费用以外,一般交通费、食宿费等其他费用是另算的,当然也有全包式收费,具体的收费数额要和代理的律师详谈。
参考法律法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