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盗刷立案后怎么结案
结案有以下两种方式:
1、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盗刷信用卡的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1、行为人盗窃别人财物,涉嫌数额较大,一般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行为人盗窃别人财物,涉嫌数额巨大,通常按三万至十万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3、行为人盗窃别人财物,涉嫌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至五十万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或没收行为人财产。
三、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1、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诈骗五千元以上的;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的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信用卡盗刷是可以按盗窃罪来处罚,一般在立案之后执法人员就会结合案件的结果来进行处理,因此结案的方式也会按实际的情况来判决,但只要触犯了刑事法条就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盗刷了他人的信用卡也需要全的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