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法律常识
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呢)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01 16:47:56
The Beginning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备拆迁主体资格。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THE END
TAG:
县级
房屋
人民政府
猜你喜欢
最高院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重要内容
2024-10-07
涉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应当如何量刑处罚
2024-10-07
山西拘役、拘留的主要差别(拘役和拘留哪个更严重?)
2024-10-07
事实婚姻与同居主要有什么区别2022
2024-10-07
湖南该怎样识别欠条借条(欠款写借条怎么认定)
2024-10-07
相关文章
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与其他人的
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签订了房屋买卖黑白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正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撤销吗
离婚时房屋产权怎么认定(离婚时房屋产权怎么认定的)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按城市房屋算还是按农村房屋算
70年房屋产权到期如何续约(70年房屋产权到期如何续约呢
被继承的房屋拆迁遗嘱有效吗 遗嘱继承的房子拆迁了
契证和房产证合并了吗 房屋契证是不是原来的房产证
夫妻代签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效力 夫妻代替签字卖房算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