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异地办案流程是什么?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法律手续完备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协作手续:
1、制作协作函。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写明请求协作的具体工作及要求。
2、指定办理。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办案协作函》和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根据公安机关程序规定,需要通知被拘留者、被逮捕者所在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而这些公安机关需要配合异地抓捕公安机关的工作,对犯罪者进行逮捕。
二、公安怎么处理刑事案件的?
1.报案,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了。
2.公安初查,公安机构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构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在公安机构初查结束后,被害人和律师要根据初查结果,与公安机构侦查、法制等部门充分沟通,配合公安机构将案件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破工作。
4.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构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5.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构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审判阶段,法院对检察部门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决定开庭审判。法院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做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公安机构是可以在异地进行办案的处理刑事案件时,第一步就是报案,由被害人或者第三人向公安机构报案,公安受理案件之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然后是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作立案处理,立案后案件会进入侦查阶段,之后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是法院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