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这个主要是包括以下情节亦携款携带集资款逃跑的。挥霍集资款,这是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之时,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集资诈骗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公私财物,也侵犯了国家对金融管理的规定,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集资诈骗的金额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标准,那么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也会按诈骗的数额来进行判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