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刑法》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怎么判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会道门、邪教组织等进行蒙骗,导致被害人绝食、自溺、服毒、自缢等自杀,或者行为人在采用蒙骗的行动方式中,直接地非故意的进行了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造成其死亡的构成犯罪既遂。
《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是什么
1、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2、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主观方面是故意,这都与本罪不同。
3、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一般是利用迷信愚弄他人自杀、接受怪异的生活方式、迷信的治疗方法等而导致死亡。如果利用迷信,或者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唆使信徒杀害其他信徒或者其他人的,或者故意地引起他人自杀的意图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对正常社会管理的秩序,只要实施此行为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定夺,但对于此罪的主观要件为过失,一般只有过失才会构成此罪,如果是故意的行为就会按故意杀人罪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