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证据重婚罪好认定么?
是很好认定的,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
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现形式。
二、重婚罪属于公诉案件吗?
重婚罪属于可自诉可公诉的案件。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构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构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构立案侦查。
对于重婚罪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重婚一般表现为,明知自己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果已经举行了婚礼,这是足以构成重婚罪的。即使没有举行婚礼,只要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进行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罪了。
三、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人;而是相婚者,即本人无配偶,但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已有配偶又故意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有重婚的证据可以认定重婚罪,重婚罪是属于公诉案件的,受害者发现重婚行为,但是证据不足的,可以向公安机构报案,由该机构立案侦查搜集对方重婚的证据,整理案件的卷宗,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