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协议可以代签吗?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代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征收人委托他人代为签订征收补偿合同的,或者他人没有权签订,但经权利人追认的,征收合同是有效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构成原则是什么?
1、同地同价原则
土地利用类型、区位条件、客观收益水平、供求状况、人均耕地数量等条件基本相同的农用地,其征收补偿价格应基本相同,以保证对被征地农民的公平性。
2、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和保障农民长远生计相结合的原则
在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时,应考虑农用地对农民的生产资料功能,征地补偿价格要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3、与原补偿标准相衔接原则
在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水平时要注意与原补偿制度的衔接,做到平稳过渡。所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水平应不低于原补偿标准,与当前市场平均补偿价格水平相当。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征收土地是需要进行补偿的,具体的应当是根据土地的原来的用途,还有就是土地的面积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而且征地补偿协议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来进行签订的,在有授权委托的情况之下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