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后是否可以退房?
无正当理由不可以退房,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后要求退房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合法有效的房屋预售合同对开发商和买家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事实上,买家在购买了预售房屋之后,如果真的出现烂尾或者房子的质量有严重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退房。通过合法的方式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也可以解除房屋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