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中途更换担保人。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在贷款期间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贷款的一方可以向借贷人提出更换担保人。在提供了相应的合担保人进行替换之后提供贷款的一方是应当同意的。
在出现债务危机或者是急需用钱的时候会对银行或者是民间个人借贷机构进行贷款。一般提供贷款的一方会要求贷款人有一些保障,可以适用财产进行抵押,也可以使用担保人。
通常来讲,利用担保人的信誉或者是其他社会影响力进行抵押担保是常见的一种手段。
在普通的借贷期间,只需要达成更换担保人的协议,并且双方书面签名就可以,但是有一种特殊的贷款期间,如果想要更换担保人的话,是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的,这种情况就是申请更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
由于这种情况涉及到第三方单位和其他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方面,所以在更换担保人的时候是比较麻烦的,需要进行以下步骤的办理。
首先想要提出变更担保人的借款的一方要向贷款科来开具通知书。当然,这里所说的贷款科根据各地的情况不同,还可以叫做管理部等部门,只要是有关于贷款的相关部门,都可以进行这样的手续,在贷款同意了之后是向银行开具通知书,这个通知书是叫做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银行只有依据相关部门开具的这个通知书才可以进行担保人的变更办理。
在银行拿到了通知书之后是要通知借款人以及新的担保人和原有的担保人持本人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到银行来签署协议,在这几方都写有效的身份证件到达银行签署协议之后,那么担保人的变更就生效了。在生效之后,银行会按照自己的手续和规定冻结新的担保人的账户,并且解冻原有担保人的账户,借款人的一切法律行为则有担保人进行连带责任的担保。
再担保合同生效了之后,新的担保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出现了任何有违借贷合同的行为的话,那么就由新的担保人承担协商责任或者是诉讼责任。
在贷款期间更换担保人的问题是比较简单的,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当然要走正常的手续和程序,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例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担保问题当中,需要贷款不来开具有关通知,并有银行根据通知请几方来签订协议,协议签订之后,担保人变更,这种情况下才可以由新的担保人去承担借款人的一切责任,且是连带责任。
其实很多民事合同都有担保人的存在,拿贷款合同来说,贷款合同是主合同,债务人和发卡银行之间的关系是主债权债务关系,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在担保人变更的时候,要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商才可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