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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医嘱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口头医嘱的要求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26 18:14:09
The Beginning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立口头遗嘱,前提必须是遗嘱人存在危急情况,并且该危急情况无法消除,所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效。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THE END

TAG:遗嘱  口头  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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