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的人可以接电话吗
准许了就可以接电话;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执行,入所时随身物品都要上交统一保管。执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二、哪些情况下会被刑事拘留
1、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拘留以后可以请律师吗
1、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拘留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所以一旦被拘留,就可以尽快请律师帮忙。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被刑事拘留代表着当事人存在犯罪的事实,一般只要入所之后所有的物品全部的上交,如果要接电话都需要获得公安部门的同意,如果不同意也是不能与外面的人联系,这也是为了让公安机关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侦查完成,如果证据不齐全也是被释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