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欺骗感情属于诈骗罪吗?
单纯的欺骗感情没有涉及到财产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利用感情诈骗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构成诈骗罪怎么确定处罚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感情欺骗引起的纠纷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可以,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感情欺骗引起的纠纷向法院起诉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只要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对方存在欺诈财物的行为,肯定不能按照诈骗罪定罪,就算在交往的过程中给对方花了钱,也不能因此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不过,对方以交往为手段,恶意骗取了大量的财物,也有可能被认定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