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怎么处罚?
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的;
2、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成立多家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2、采取恶劣手段,如以伪造批准文件擅自设立金融机构;
3、不顾主管机关的批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造成恶劣影响,给他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等。
四、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涉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讯问证人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本案事实有关;
(二)不得以诱导方式发问;
(三)不得威胁证人;
(四)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法律制度中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规定的罪轻的量刑标准是单处罚金,嫌疑人设立的金融机构的类型、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造成的影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等都会影响最终的处罚标准。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实施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就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