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处罚?
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处罚为擅自发行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证券发行管理秩序及其社会公众、法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
2、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所谓单位,指通过工商登记程序设立的或其他依法成立的“单位”,包括法人、非法人单位,均能成立本罪主体。
3、客观要件
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务必实施了下述择一行为且达到法定后果: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发行股票。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有必要强调的是,虽然在本罪场合,行为人的故意往往表现为(擅自发行)行为上的故意,但《刑法》上的故意,主要是针对危害后果而言,而不是针对行为本身而言(实际上,过失犯罪的场合,行为人就其“行为”本身而言往往是故意的),因而在主观不法要素上,本罪行为人不仅仅须明知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需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而故意地未予报批、或者明知申报以后未经批准而擅自发行公司债券或股票,而且必须是明知其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有害于社会而仍然行为者,方能构成本罪的“故意”。过失实施此类行为者不能成立本罪。
符合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认定条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判拘役,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众的合法财产,国家证券发行的管理秩序,侵犯的对象是股票和公司的债券,这项罪名是行为犯并且是公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