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基本户: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2.一般户:即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一般存款账户。
基本户一般是在公司设立时即开立的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也是唯一能存取现金的存款户,除了存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可以说这个户是公司的万能存款户。
而一般户是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转账汇款业务的银行存款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不能存取现金。
一般来讲,凡是涉及到现金存取、纳税款、社会保险款及缴纳政府部门的款项等都在基本户,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之间的转账可以在一般户进行。
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查,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以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企业法人;
2、非法人企业;
3、机关、事业单位;
4、团级(含)以上军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5、社会团体;
6、民办非企业组织;
7、异地常设机构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