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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欠发达地区就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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